问道 | 从“拿起—祝谢—擘开—递给” 看圣餐的圣事性(二)

随远先生 Rev. PaulLee
2026-10-05
来源:原创

从“拿起—祝谢—擘开—递给”看圣餐的圣事性(二)



—— 新约经文考据、旧约先例、四方圣餐论与大公礼仪的失落


三、四方圣餐论的细部对照(罗马、东正、信义、安立甘)


圣餐论的争执,核心在三个问题:饼酒是什么、基督怎样临在、圣餐是不是祭献。四方(罗马、东正、信义、安立甘)在这三点上各有立场,而擘饼在其中的位置与含义也随之不同。下表分两张,先看“临在与变化”,再看“祭献与礼仪实践”。


对照维度(一)

罗马(天主教会)

东正教会

信义宗(路德)

安立甘

饼酒的变化

化质说:饼酒实体变为基督身体血

祝圣后真实成为基

督体血;但拒绝以

拉丁术语定义其方

式,视之为奥秘

(metabole/

metousiosis)

同领说:饼酒本质

未变,基督体

血“在、与、

于”饼酒中并存

既非化质也非同

领;饼酒仍是饼

酒,却真实而属灵

地成为分受体血的

圣事

基督如何临在

真实、实在、体质

真实而奥秘的临在

真实,与饼酒同存

真实而属灵(real, yetspiritual)

变化/祝圣的关键

基督的话(“这是我的身体”)

呼求圣灵

(epiclesis);祝

圣在圣灵祷告后完

成

基督的话(“这是我的身体”字面)

基督的话+圣灵工作;凭信心领受

饼的种类

无酵饼

发酵饼(象征复活

与生命)

无规定(多为无

酵)

无规定(多随地方

传统)


来源:天主教教理第 1328-1330、1366-1367 条;《威斯敏斯德信条》第 29 章;Richard Hooker《教会政制法规》V.67.6;安立甘《公祷书》;东正教相关:Britannica“epiclesis”条、OrthodoxWiki“Eucharist”条、维尔主教(KallistosWare)《东正教会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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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照维度(二)

罗马(天主教会)

东正教会

信义宗(路德)

安立甘

圣餐是否祭献

是,弥撒为十字架祭献的重演

是,真正的“无血祭”

否,是圣事而非重演的祭献

是“献上赞美与感

恩的祭”,非重演

十架祭献

擘饼的含义

连于十架献祭;伴

羔羊颂与圣体圣血

混合

礼仪中有擘饼,

并“掺

水”(zeon)

保留擘饼,含分受与记念

保留《公祷书》擘

饼礼,连于十架与

合一

领受方式

平信徒通常只领圣体

平信徒兼领体血

(以勺领饼酒合

一)

兼领体血

兼领体血

频率(历史实况)

每日弥撒

主日及节期频繁

(可每日)

主日常有(路德言一年四次亦足)

《公祷书》主日与

圣日;牛津运动复

兴后高派多有每日

圣餐

神学关键词

ex opere

operato、献祭

metousiosis、

epiclesis、

theosis

圣事性联合

participation of

Christ

说明:四方立场各有历史流变与内部张力,本表取主流表述;东正教刻意拒绝“化质”一词,罗马则于特伦多会议确立之。


逐项说明:

一、罗马从“祭献”出发,把擘饼连于十字架献祭与全教会的合一(commingling),保存了大公传统最古老的一层;其风险在于“重演”语言易被误解为十字架祭献的重复。


二、东正教会同样持真实的临在,但其祝圣神学的重心在“呼求圣灵”(epiclesis):礼仪认为整个圣餐祷告(感恩忆念文+设立词+圣灵祷告)是不可分割的整体,祝圣在圣灵降临的祷告之后方告完成—与罗马以基督的话为祝圣时刻形成对照;东正教并刻意不以“变质”方式解释变化,只以希腊语 metabole/metousiosis 等中性词指称“改变”,始终视之为不可解明的奥秘(“metousiosis”一语至 17世纪才由耶路撒冷会议(1672)、君士坦丁堡会议(1691)采用,且附带声明并非解释变化之方式)。


三、信义宗(路德)守住“临在”,坚持“这是我的身体”的字面,但否认弥撒是重演的祭献—圣餐是圣事,不是对十字架祭献的补充。


四、安立甘既反对化质说(视为违背圣经明文),也拒绝纯象征说;Hooker 给出经典表述:“基督至福身体宝血的真实临在,不当在圣礼中寻求,而在配领受圣礼的人中寻求”(V.67.6)。这既避免罗马把恩典锁死在物里,也避免慈运理把圣餐掏空为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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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处常被忽略的细节:

其一,饼的种类(无酵/有酵)并非无关紧要—东正教坚持发酵饼,认为“发酵”象征复活与生命的力量,罗马则以无酵饼纪念“痛苦之饼”;阿奎那(Thomas Aquinas)曾判此非本质之分,故两饼皆可成圣事。


其二,领受方式(单领圣体/兼领体血)与擘饼的完整性相关:东正教与安立甘、信义宗皆允平信徒兼领体血,唯罗马平信徒通常只领圣体。


一个必须澄清的常见混淆:慈运理并非信义宗,而是第一代改革宗(Reformed)。改革宗(加尔文)的立场其实在路德与慈运理之间—加尔文主张基督属灵的临在,与慈运理(纯粹记念)有别,也与路德(同领)不同。


今日华人教会“圣餐观多受慈运理象征说影响”,往往把改革宗误当成“新教正统”,把慈运理的记念说当成唯一新教立场,而对路德、加尔文、安立甘的圣餐观知之甚少。


(补)四方礼仪动作与顺序差异的神学意义


同一条大公礼仪骨架,四方共享;差异主要集中在“祝圣时刻”这一关节上—即“饼酒何时成为基督的体血”。这一差异看似细微,却折射出基督

论、圣灵论与圣事论的深层分野。


一、共同骨架。圣餐祷告(anaphora)的流程古今一致:举起心(Sursumcorda)→ 颂谢引(Preface)→ 圣哉颂(Sanctus)→ 感恩忆念文(含设立词)→ 呼求圣灵(epiclesis)→ 代祷 →阿们;随后是主祷文、羔羊颂、擘饼(fractio)与领圣体。四方的动作顺序基本相同,差别只在“祝圣完成于哪一刻”。


二、祝圣时刻的四方分歧。罗马与信义宗把祝圣完成系于“设立词”(基督之话)—“这是我的身体”“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约”;罗马礼中虽保留 epiclesis,但它在设立词之后,且不被视为祝圣的关键。


东正教则把祝圣完成系于“呼求圣灵”(epiclesis)之后:整个圣餐祷告被视为不可分割的整体,祝圣真正的时间点要到整段祷告末了的“阿们”才来到;正因如此,东正教反对在epiclesis之前对饼酒行“饼崇拜”(artolatry)。安立甘则刻意不界定祝圣的“瞬间”:既保留设立词,也保留呼求圣灵,却不大张旗鼓地把祝圣绑在某一点上,而把重心放在“配领受”与整个礼仪加信心的领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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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三组神学意义的考量。


其一,“谁在祝圣”—基督的话,抑或圣灵的工作?罗马与信义宗突出基督话语本身的祝圣权能(话即行动,performativeword),重心在基督的“设立”(institution);东正教突出圣灵对教会祷告的应答,重心在圣灵的转化。这一差异,正是西方偏基督论、东方偏圣灵论(pneumatology)的缩影。


其二,“何时祝圣”—一刻,抑或整段?把祝圣系于一刻,清楚可操作,却易滑向“圣事机械论”;视祝圣为整段,保留奥秘,却易被讥为含糊。东正教强调“变化的方式不可解释”,安立甘强调“真实临在在配领受者中”,皆是对“过度定义”的警惕。


其三,“祝圣什么”—物,抑或人?罗马祝圣饼酒为体血,并以之为献祭;东正教在祝圣饼酒的同时,也求圣灵降临于会众;安立甘《公祷书》的祷告措辞,干脆求神使“我们(领受者)成为分享者”。大公的整全答案是:物被圣化,为要人得圣化(theosis/神化)—安立甘的措辞把这一点点得更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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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动作顺序的意义。四方都在祝圣之后擘饼、分给;擘饼—羔羊颂—领圣体的次序,把“祭献”与“合一”连成一体:擘开的一饼,分给众人,成为一个身体。反之,一旦祝圣时刻被前移或弱化(如慈运理式),擘饼便失去圣事性的分量,沦为“分纪念饼”。由此也可反观:四方在祝圣神学上的分歧,历史上恰是合一对话最难的关节(圣餐的互认);但四方共享同一礼仪骨架、同一四重动作,说明分歧多在“解释”(神学)层面,而在“事实”(礼仪)层面仍共享大公遗产。安立甘的“不界定”,正是一种旨在包容的克制—以留白为大公合一留出余地。


四、礼仪如何被“改掉”——改革者的主张脉络与延续演变


礼仪不是一次被废除的,而是沿着一条不断做减法的轨迹被逐步削薄。


线索

礼仪立场

圣餐观

关键节点

路德(1483-1546)

“凡是圣经没有禁止的,就保留”:保留祭坛、蜡烛、法衣、举扬、告解礼、圣像等

同领说;真实临在

1517年《九十五条》;

1521 年沃尔姆斯

(Worms)会议被开

除教籍

慈运理(1484-1531)

废除弥撒,搬管风琴、

拆彩窗、清圣像,把教

堂改为“便于讲解圣经

的朴素场所”

象征说/纪念说;饼酒只是象征,基督不同在

1523 年两次辩论

(《六十七条》);

1525年苏黎世

(Zurich)议会废弥

撒;1525 年重洗派分

离;1529 年马堡

(Marburg)会谈与路

德决裂;1531 年阵亡

加尔文(1509-1564)

“只实行圣经所吩咐的

事”,比路德更远离罗

马

基督属灵的临在(介于路德与慈运理之间);

反对化质说

1536年《基督教原理》;1542年日内瓦(Geneva)礼仪规程;倾向每周圣餐但日内瓦未能实现;1594

年蒙托邦  (

Montauban)会议定为法国改革宗义务

清教徒/浸信会/公理

会(17世纪)

进一步简化,脱离历史

礼仪

以纪念说为主

《威斯敏斯德信条》第29 章反对“弥撒献祭”

卫斯理宗(18 世纪)

复兴运动,礼仪仍有结

构

—

卫斯理复兴

五旬节派/福音派(19-20世纪)

几乎无礼仪,重在体验

多为象征/记念

大觉醒运动、恢复运动、五旬节运动

来源:《世界全史》(史仲文、胡晓林主编)苏黎世宗教改革部分;《威斯敏斯德信条》第 29 章;章力生《系统神学》卷七;巴尔赞(Jacques Barzun)《从黎明到衰落》。


各条脉络的共同逻辑:路德的保留→ 慈运理的废除→ 加尔文的只留圣经所命→ 清教徒/浸信会的进一步简化 → 现代福音派/灵恩派的几乎无礼仪。每往下一环,减法就多一层—到现代,四重动作虽在语言上被记念,其圣事性的实质已被抽空。


(一)各宗派减法的分项细目对照


前表勾勒了演变的“主线”,下表把各宗派“究竟减去了哪些礼仪要素”逐一列明,以便对照。


宗派· 时段

减去的礼仪要素

保留者

出处

慈运理· 苏黎世

(1525)

弥撒、管风琴、彩窗、

圣像、祭坛装饰、告解礼

圣餐(改于中殿分

发)、讲道、会众唱诗

《世界全史》苏黎世宗教改革部分

加尔文·日内瓦(1541)

圣像、雕塑、象征物;

祭服(改黑袍);祭坛

(改桌);洗礼中的蜡

烛、圣油、吹气、唾

沫、驱魔

圣道宣讲、洗礼与圣

餐、诗篇吟唱、教会纪

律

《加尔文论主日崇拜》(汤普森 Thompson)

清教徒· 英国(16世纪

60年代起)

牧师礼袍、跪领圣餐、

婚礼戒指、洗礼划十

字;祈祷书、向基督鞠

躬、读福音起立;圣

像、祭坛、彩窗;主教

制

讲道、圣餐、唱诗、长

老制

祈伯尔(EarleE.

Cairns)《历史的轨

迹》

1552 年《公祷书》(英

格兰England)

为死人祈祷;圣餐桌取

代祭坛;普通面包取代

薄饼;驱魔与抹油

《公祷书》礼仪骨架

Wikipedia“Prayer

Book of 1552”;《历

史的轨迹》

浸信会· 贵格会等(17

世纪起)

圣事性的礼仪形式(贵

格会甚至取消水礼与圣

餐的仪式性)

讲道、唱诗、圣餐(多

为记念)

教会史通说

说明:各派所减要素因时因地略有出入,此处取典型表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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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施礼者的职分与礼仪要求——从礼仪教会到非礼仪教会


礼仪的减法,同时也是一次“施礼者职分”的位移:从大公教会的“使徒统绪×祝圣”,滑向“会众认可×牧师”,再滑向“任何信徒”。各方对施礼者的要求如下表。


传统· 职分

圣餐主礼者

洗礼施行者

要求

罗马(天主教会)

主教或司铎(sacerdos)

司铎(紧急时任何人可

施洗)

使徒统绪、被祝圣

东正教会

主教或司铎

司铎(紧急时任何人,含平信徒)

使徒统绪

信义宗(路德)

牧师

牧师(紧急时平信徒)

按立

安立甘

主教或司铎(司祭)

司铎(紧急时任何人)

使徒统绪、按立

慈运理/加尔文(改革

宗)

牧师

牧师(紧急时平信徒施

洗有争议)

按立(会众认可)

浸信会等(自由教会)

牧师或受权者

牧师(部分允许任何信

徒)

会众认可

来源:《公祷书》礼规;加尔文《基督教要义》4.15.19-20;天主教教理论圣事施行者;大公教会通行惯例。


从这张表可见一条清晰的位移:礼仪教会坚持“圣事由教会借其被祝圣的职分施行”(使徒统绪+祝圣);改革宗把主礼者转为“被按立、受会众认可的牧师”;自由教会则进一步把施洗(有时包括主礼圣餐)的权柄推及“任何信徒”。这一位移的神学代价,是把圣事从“教会的行为”逐步还原为“个人的行为”—这正是本文“抽芯”在“职分”上的投影。


(三)平信徒可否主礼圣餐与洗礼?——经文依据与大公回应


近数十年来,部分新教教派(尤见于自由教会与部分福音派)主张:平信徒亦可主礼圣餐、施洗乃至举行圣事,理由是“大使命”是给全体信徒的。其经文依据主要有二:其一,太 28:19“你们要去,使万民作我的门徒,奉父、子、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”—若大使命给所有基督徒,则施洗的权柄也归所有基督徒;其二,徒 8章腓利(Philip)给埃提阿伯(Ethiopia)太监施洗

—似乎证明“无圣职者”也能施洗。书信对“谁施洗”保持沉默,更被引为佐证。此说看似顺理成章,但在大公教会的框架内,需作三点辨析。


持此主张的教派与实例。此说并非孤例。下表把“平信徒主礼”一组按其“施洗”(一般较宽松)与“主礼圣餐”(一般较严格)两栏细分,以便对照。


教派/群体

施洗(较宽松)

主礼圣餐(较严格)

依据/来源

浸信会(Baptists)

“教会指定的任何会友”皆可施洗

同一“教会指定者”可

主理主餐(权柄属教

会,非圣职专属)

达拉斯浸信会大学

(DBU)

弟兄会(Plymouth/ ChristianBrethren)

任何弟兄皆可施洗

任何弟兄皆可主领擘饼(每周,无固定主持)

Catholic Encyclopedia

(1913);

mybrethren.org

基督门徒会/基督的教

会(DisciplesofChrist

/Churches of

Christ)

会众自治,平信徒可施洗(视各会众而定)

平信徒“长老”可在崇拜中主理圣餐

Wikipedia;

Britannica

公理会

(Congregationalists

)

平信徒可参与施洗

平信徒可参与主餐

相关百科

家庭教会/简单教会运

动(House/Simple

Church)

平信徒可施洗

平信徒可轮流主持圣餐

当代实践通说

部分福音派(如  GotQuestions 一类)

任何信徒皆可施洗

主张不受圣职限定

GotQuestions.org

(对照)贵格会、救世

军

不施行水礼(故不涉)

不施行圣餐(故不涉)

教会史通说

说明:上列仅举其要,各派内部实践亦有差等;大体而言,“施洗”较宽,“主礼圣餐”较严。


上述诸派虽各有侧重,其共同逻辑则一:把施洗与主餐的权柄,从“被按立、被祝圣的圣职”转向“会友”乃至“任何信徒”,理由是“信徒皆祭司”。然而即便在“平信徒主礼”最宽的新教各派,“施洗”与“主礼圣餐”两项的宽严仍有别:施洗往往放宽(尤其在紧急时),而“祝圣并主礼圣餐”则普遍仍系于被按立者。这一“施洗较宽、圣餐较严”的分野,恰与大公教会的立场同构,值得细究。


其一,大使命的“对象”与“施行”。太 28:19 的对象,是主所“差派”的使徒(“你们要去”的“你们”,在上下文中即十一个门徒)。加尔文本人即持此解:《基督教要义》4.15.19 明言“基督并没有吩咐妇女或各种各样的人施洗,乃是将施洗的命令吩咐他所差派作为使徒的人”。换言之,“施洗的权柄”是随“差派/职分”而来的,而非随“任何信徒”而来的。


其二,腓利(徒 8)不是“平信徒”。腓利是使徒行传 6 章所立“七个执事”之一(徒 6:5),是被使徒按手设立的职分者,绝非无职分的普通信徒。

更值得注意的是徒 8:14-17:腓利在撒玛利亚只施了“水洗”,而赐下圣灵须由使徒彼得、约翰从耶路撒冷来按手—这恰恰反证“施洗”与“使徒职分”的关联,而非取消职分。


其三,“信徒皆祭司”有界。彼前 2:9 的“君尊的祭司”,指普遍的祭司职(信徒可直接亲近神、献上属灵的祭、彼此代祷),它保证的是“人人都能亲近神”,却不是“人人都可担任教会公务圣职”。把“普遍祭司职”与“公务祭司职”(ministerialpriesthood)混为一谈,是此说最根本的神学误

置。使徒行传中施洗者(彼得、腓利、保罗、受主差遣的亚拿尼亚 Ananias)无一不具职分或受差遣,即是明证。


大公教会(罗马、东正、安立甘)在此问题上的答案,可由“圣事的教会性”一言蔽之:圣餐与洗礼是“教会的行为”,不是“个人的行为”;主礼者须为代表基督与教会的职分者。加尔文亦承认“施行洗礼和圣餐都是属于教会的圣职事工”,并指“若不是紧急,平信徒给人施洗,就是强夺牧师的职分”。至于“紧急洗礼”(临终无人施洗时,任何信徒乃至任何人均可施为),大公教会一律承认其有效,却从不视为常态,只作“规范之外的宽免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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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·附)大公教会各宗派:紧急洗礼与特殊圣餐的条件对比


大公教会(罗马、东正、安立甘、信义、改革宗)在“圣事须由圣职施行”这一点上一致,却都留有一道“窄门”—针对“濒死”这一极端处境。下表对比各方对“紧急洗礼”与“特殊圣餐”(临终圣体/精神领圣体)的条件要求。


传统

紧急洗礼:平信徒可

否

紧急洗礼:条件

特殊圣餐:平信徒可

否

特殊圣餐:条件

罗马(天主教会)

可(“任何有适当意

向者”,甚至非信

徒)

濒死+用水+三位一

体公式+“做教会所

做之事”的意向;事

后报本堂

不可“祝圣/主

礼”;可“分送”已

祝圣之圣体(非常务

送圣体员)

圣体须由司铎祝圣;

临终圣体可于昼夜任何时候施予

东正教会

可(任何信徒,含女

性)

同上;若存活,须由神父补全礼

不可主礼;可领已祝圣之圣体

圣体须由司铎祝圣

安立甘

可(传统许紧急时任

何人施洗)

同上;事后报本堂司

祭

不可主礼(须司祭祝

圣);执事或受权者

可分送

依《公祷书》与教省规章

信义宗(路德)

可(受洗的基督徒)

同上

不可主礼;须牧师祝

圣

—

改革宗(加尔文)

可(紧急时;加尔文

谓“或无罪、或小

罪”)

同上

不可主礼

—

来源:天主教法典(CIC 1983)can. 861  §1-2、can. 911;加尔文《基督教要义》4.15.20;《公祷书》洗礼礼规;大公教会通行惯例。


由此表可见一条决定性的对比:洗礼在极端处境中可由平信徒(乃至任何有正意向者)施行,且大公教会承认其有效;但圣餐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由平信徒“祝圣/主礼”—平信徒至多能“分送”已由司铎祝圣的圣体(送圣体员、执事)。换言之,洗礼的“门槛”低(水+三位一体+意向即可),故紧急时可权宜;圣餐的“门槛”高(须先有祝圣),故无“平信徒主礼”的例外。这一差别,正是“圣事的教会性”最清楚的分界线。


附带说明“非常务分送”一端。前文屡言:平信徒虽不可“主礼圣餐”,却可在受权后“分送”已祝圣的圣体。此即“非常务送圣体

员”(ExtraordinaryMinisterofHolyCommunion)之职。其资格与条件,罗马与安立甘各有明文:


项目

罗马(天主教会)

安立甘

名称

非常务送圣体员(Extraordinary

Minister ofHoly

Communion)

受权分发圣体者/持杯员(Licensed Eucharistic Minister/ChaliceBearer)

资格

天主教徒、已领坚振、品行端正、无教会法所禁之障碍

受洗并坚振之信徒,生活敬虔

委任

由教区主教或堂区司铎依需要委任

(临时的 ad actum,或定期数

年)

由主教或堂区主任授权,定期复核

权限

仅在常务送圣体员(主教、司铎、

执事)不足时,协助分发圣体,并

可送临终圣体(viaticum)给病

人;不得祝圣、不得主礼弥撒

协助分发圣体/圣血;不得祝圣

与“主礼”之别

是“分送”而非“祝圣”—圣体

须已由司铎祝圣

同

来源:天主教法典 can. 910、can. 230§3;天主教教理第 1379 条;安立甘各教省礼仪规章。


可见,“非常务送圣体员”的设立,恰是对“平信徒不得主礼”的确认而非突破:它把平信徒能做的事(分送已祝圣的圣体、探访病人)明确划出,也把其不能做的事(祝圣、主礼)明确挡住。这一职分的存在,反而从制度上印证了大公教会“洗礼较宽、圣餐较严”的一贯界线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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